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太平洋人寿

太平洋人寿鑫长虹年金分红型保险计划利益演示表.xlsx

  • 更新时间:2025-07-22
  • 资料大小:14.4M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太保鑫长虹年金保险(分红型)+会享福(庆典版2024)组合计划:一份跨越生命周期的财富守护方案

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人们对“安全、稳定、可持续”的财富规划需求日益迫切。保险作为家庭资产配置的“压舱石”,其“确定性”与“长期性”优势愈发凸显。中国太保推出的“鑫长虹年金保险(分红型)+会享福(庆典版2024)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组合计划(以下简称“鑫长虹+会享福”),正是针对这一需求设计的复合型财富管理工具。 

一、产品架构:双险联动,构建“年金+万能”双重增值引擎

“鑫长虹+会享福”并非简单的保险叠加,而是通过“主险年金+附加万能账户”的模式,形成“确定给付+灵活增值”的双重保障体系。

 

主险:太保鑫长虹年金保险(分红型):以“生存给付”为核心,覆盖被保险人45岁至105岁的全生命周期,在关键人生节点(如45-49岁、50-54岁、55-105岁、70岁)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同时叠加红利分配,实现资产的“确定+浮动”双增长。

附加险:太保会享福(庆典版2024)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作为“资金蓄水池”,承接主险返还的生存金(如祝福金、祝贺金、养老金等),并通过万能账户的复利增值功能,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两大险种的协同设计,既满足了客户对“确定性收益”的需求(如固定领取的年金、祝寿金),又通过万能账户的灵活性(如复利增值、部分领取)匹配了长期财富规划的动态需求。

 

二、核心责任解析:从“生存给付”到“终身现金流”的全周期覆盖

“鑫长虹+会享福”组合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分阶段、阶梯式的生存给付,为被保险人构建“从45岁到105岁”的终身现金流保障。以下按年龄阶段拆解其责任:

 

(一)45-49岁:财富积累期——每年10万祝福金,锁定确定性收益

被保险人45岁起,连续5年(45-49岁)每年可领取10万元“祝福金”,累计50万元。这一阶段的设计,精准匹配了中年家庭“上有老下有小”的支出高峰期:无论是子女教育、房贷偿还,还是父母赡养,这笔稳定的现金流都能提供有力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该责任为“确定给付”,写入保险合同,不受市场波动影响,相当于为客户提前锁定了50万元的“安全垫”。

 

(二)50-54岁:过渡增值期——每年2060元祝贺金,衔接长期收益

50-54岁期间,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2060元“祝贺金”,累计1.03万元。尽管金额较“祝福金”减少,但其意义在于平滑收益曲线:通过小额、持续的给付,让客户逐步适应“年金领取”模式,同时为后续的高额养老金领取做铺垫。

 

(三)55-105岁:养老核心期——每年2060元养老金,覆盖长寿风险

55岁起,被保险人进入“养老金领取期”,直至105岁,每年可领取2060元,累计10.5万元。这一设计直击“长寿风险”——随着人均寿命延长(我国已超78岁),传统储蓄难以覆盖30年以上的养老支出,而“鑫长虹”的养老金领取期长达51年(55-105岁),相当于为客户提供了一份“终身养老津贴”。

 

更关键的是,养老金领取可与社保、企业年金形成互补,进一步夯实养老保障网。

 

(四)70岁:高光时刻——一次性50万祝寿金,强化资产传承

70岁是被保险人“祝寿金”领取年龄,可一次性获得50万元。这一责任的设计颇具巧思:一方面,70岁后家庭责任减轻(子女已成年、孙辈可能刚出生),一次性大额给付可用于旅游、医疗或资产传承;另一方面,50万元的“祝寿金”与前期累计的祝福金(50万)、祝贺金(1.03万)、养老金(10.5万)形成“财富峰值”,显著提升老年生活的品质感。

 

(五)全周期:红利分配——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浮动收益”

除上述确定给付外,“鑫长虹”还提供红利分配(非保证)。红利来源于保险公司死差、费差、利差等经营盈余,按合同约定分配给保单持有人。根据利益演示,若按中档红利水平计算,被保险人41-105岁期间累计可领取约14.15万元红利(具体以实际为准)。

 

红利的“浮动性”虽不保证,但通过长期持有(如20年以上),红利复利滚存的效果将逐步显现,成为财富增值的“加分项”。

 

三、利益演示:用数据说话,看“鑫长虹+会享福”如何穿越周期

为更直观展示组合计划的收益表现,计划书提供了详细的利益演示表(以40岁女性、10年交、年交10万为例)。以下选取关键年龄节点,解析生存总利益、万能账户价值及身故总利益的变化逻辑:

 

(一)50岁:万能账户启动增值,生存利益突破80

50岁时,“鑫长虹”的万能账户(即“会享福”)价值已达58.63万元(含前期生存金转入及万能结息)。此时,生存总利益(鑫长虹现金价值+会享福现金价值)为86.77万元,较总保费(100.01万元)虽未完全回本,但已进入“增值通道”。

 

值得关注的是,万能账户的“复利效应”在此阶段开始显现:若后续结算利率保持3%(演示假设),账户价值将以“利滚利”方式持续增长。

 

(二)70岁:祝寿金+万能账户双爆发,生存利益近178

70岁时,被保险人一次性领取50万元祝寿金,同时“会享福”万能账户价值因长期复利增值(从50岁的58.63万增长至164.41万),生存总利益达到177.94万元,较50岁时增长超100%

 

这一阶段的“生存总利益”已远超总保费,且随着年龄增长,年金领取(55-105岁的养老金)将持续补充现金流,真正实现“越老越有钱”。

 

(三)100岁:终身保障的终极体现,生存利益超434

100岁时,“鑫长虹”的生存总利益(现金价值+累计生存金)达435.39万元,而“会享福”万能账户价值因持续复利增值(411.65万元),两者合计超847万元。

 

更关键的是,“鑫长虹”的身故保险金在养老金领取年龄(55岁)后,将转为“保证给付养老金”(即剩余未领取的养老金总额),确保即使被保险人身故,家人仍可获得未领完的年金,避免“财富断流”。

 

(四)身故总利益:兼顾“自己养老”与“家人传承”

身故总利益由“鑫长虹”身故保险金与“会享福”身故保险金组成。其中,“会享福”身故保险金=年度末万能账户价值-下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进入万能账户价值(即扣除未来可能转入的资金)。

 

例如,70岁时若被保险人身故,身故总利益约为170.53万元(鑫长虹身故金+会享福身故金),既保障了被保险人自身的养老权益,又为家人留足了传承资金。

 

四、投保注意事项:理性看待演示数据,匹配自身需求

尽管“鑫长虹+会享福”组合计划优势显著,但投保前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避免认知偏差:

 

(一)红利的“不确定性”与万能险的“保证利率”

计划书中红利的演示(中档14.15万)仅为参考,实际红利水平受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影响,可能高于或低于演示值。而万能险的收益分为“最低保证利率(1.5%)”与“结算利率(演示3%)”,前者是写入合同的底线,后者随市场波动,需理性看待。

 

(二)生存金的“领取方式”与“账户价值”的关系

“鑫长虹”的生存金(祝福金、祝贺金等)默认转入“会享福”万能账户,通过复利增值实现二次增值。若客户需要现金流,可申请部分领取万能账户价值(需注意退保费用:前5年分别收取4%1%1%1%1%,第6年起免费)。

 

(三)身故利益的“时间节点”差异

“鑫长虹”的身故保险金在55岁前为“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已领生存金”,55岁后为“保证给付剩余养老金”;“会享福”的身故保险金则为“账户价值-未来应转入资金”。因此,身故利益在55岁后显著提升,体现了“养老优先”的设计理念。

 

(四)总保费的“计算口径”

计划书中总保费为100.01万元(100万鑫长虹+100元会享福开户费),但需注意:生存金、红利转入万能账户的保费不计入总保费。投保时需明确“已交保费”与“账户价值”的区别,避免混淆。

 

结语:“鑫长虹+会享福”——一份写给未来的“财富情书”

45岁的“祝福金”到105岁的“养老金”,从“会享福”万能账户的复利增值到终身身故保障,“鑫长虹+会享福”组合计划以“确定+浮动”“生存+传承”的双重逻辑,为客户构建了一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财富安全网。它不仅是一份保险产品,更是对“长寿时代”财富管理的深刻洞察——真正的财富规划,既要应对当下的确定性需求(如教育、养老),也要拥抱未来的不确定性(如市场波动、长寿风险)。

 

对于追求“稳稳的幸福”的家庭而言,这份计划或许不是收益最高的选项,但一定是最“安心”的选择——因为它用合同的确定性,锁定了当下的保障;用复利的长期性,托举了未来的品质;用分红的灵活性,分享了经济增长的红利。这,或许就是保险最本真的价值:让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底气说一句“未来可期”。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已登录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太平洋人寿鑫长虹年金分红型保险计划利益演示表.xlsx "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