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长者康特定疾病保险:为老年健康护航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健康保障问题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强调要“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然而,老年人在健康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如疾病风险增加、医疗费用负担加重等。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保障需求,信泰人寿推出了长者康特定疾病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份贴心的保障。
一、背景介绍:人口老龄化与老年健康挑战
(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
根据第六次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从2010年的13.26%上升到2020年的18.7%,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从8.87%上升到13.5%。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3.0亿人,占比21.1%,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亿人,占比15.4%。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这一趋势表明,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对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老年健康挑战
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扰。《2020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指出,我国目前有约3500万失能老年人,占全体老年人的11.6%,到2050年,这一数字将达到5800万左右。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在老年人中较为常见,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能力和质量。此外,心血管疾病已成为城乡居民死亡的首位因素,且死亡率和发病人群呈上升趋势。这些数据表明,老年人的健康问题不容忽视,需要有效的保障措施来应对。
二、信泰长者康特定疾病保险:产品特色与保障内容
(一)产品特色
信泰长者康特定疾病保险专为老年人设计,聚焦15种老年人群高发特定疾病以及其中10种特定护理疾病,提供特定疾病保险金和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两项责任。该产品投保年龄上限最高达75周岁,让爱和保障不因岁月变迁而缺席。同时,产品还涵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助力构筑风险防护墙,延续对家人的爱与责任。
(二)保障内容
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的,保险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后,合同效力根据确诊情况有所不同:
若被保险人在75周岁及以后初次确诊特定护理疾病,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责任终止,合同现金价值减少至零,不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74周岁及以前初次确诊特定护理疾病,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的特定疾病不属于特定护理疾病,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75周岁及以后初次确诊特定护理疾病,并因该疾病首次满足护理状态要求,保险公司自确诊日后的每年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累计最多给付10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合同终止,不再给付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再满足护理状态要求。
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达到十次。
被保险人身故。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现金价值与累计已交保险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特定疾病保险金与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不可兼得,给付其中一项后,另一项不再给付。
(三)特定疾病与特定护理疾病
本合同所保障的特定疾病共15种,包括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双目失明、瘫痪、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特定护理疾病共10种,与上述特定疾病中的前10种一致。
(四)等待期与责任免除
等待期: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内为等待期。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特定疾病、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退还累计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导致特定疾病、身故或全残的,无等待期。
责任免除:包括投保人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故意自伤或自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或无合法驾驶证驾驶、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等情形。
三、投保规则:灵活选择,贴心设计
(一)投保年龄
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50周岁至75周岁,需符合投保当时公司的规定。
(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
限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三)保险期间
被保险人终身。
(四)交费期间
一次交清、5年、10年、15年、20年,需满足投保年龄与交费期间的搭配要求。
(五)保险金额
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1万元,且为千元的整数倍。
最高投保限额根据被保险人投保年龄有所不同:50-59周岁≤20万元,60-65周岁≤15万元,66-75周岁≤10万元。
(六)风险保额计算
重疾风险保额=1×基本保险金额。
(七)体检、契调、财务核保规则
体检、契调、财务资料收集标准遵循渠道通用投保规则。
(八)附加险
可附加信泰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A款重大疾病保险,需同时满足附加要求。
(九)告知事项
需填写重疾险健康告知。
四、案例演示:保障责任清晰,赔付明确
以信先生为例,50周岁时为自己投保《信泰长者康特定疾病保险》,2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年交保险费4,203元。假设信先生到达年龄78岁时,不幸确诊严重脑中风后遗症,该疾病属于合同所定义的特定护理疾病。信先生因该疾病首次满足护理状态要求,保险公司给付:
特定疾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100%=10万元。
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每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10%=每年1万元,最多给付10次,累计最高1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特定疾病保险金”与“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在75周岁后确诊特定护理疾病以外的情况下不能兼得;“特定疾病保险金”与“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不可兼得,给付其中一项后,另一项不再给付。
五、总结:关爱长者,守护健康
信泰长者康特定疾病保险是一款专为老年人设计的保险产品,聚焦老年人高发特定疾病,提供双重责任保障,涵盖特定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产品投保年龄上限高,保障内容全面,赔付明确,能够有效应对老年人面临的健康挑战,为老年生活增添一份安心保障。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信泰长者康特定疾病保险为老年人的健康保驾护航,助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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