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瑞众人寿

华夏菩提树鑫享版重大疾病保险条款36页.rar

  • 更新时间:2020-07-06
  • 资料大小:740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QQ截图20200706091059.jpg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菩提树(鑫享版)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和“本公司”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华夏菩提树(鑫享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一、您收到本合同并签收之日起 15 日内(含第 15 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本合同保险费。二、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见 10.5]。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给付后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保险责任以及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均终止,同时本合同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现金价值降为零,我们将继续承担其他组别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二、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于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 180日后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中除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第 4 页共 36 页我们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于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180 日后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中除前述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保险责任终 止。四、第四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

若被保险人于第三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180 日后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中除前述三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四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保险责任终止。病、身故、全残、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住院治疗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

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保险金额按本条款第 2.2 条规定,根据基本保险金额进行计算确定。基本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金额为准。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华夏菩提树鑫享版重大疾病保险条款36页.rar"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