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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金裕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条款费率.zip

  • 更新时间: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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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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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保单红利 1.3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享有现金分红。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现金红利分配方案。本主险合同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如果有现金红利分配,我们将于本主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见 8 名词释义)派发给您,并会每年向您寄送一份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现金红利将以储存生息的方式留存在我们公司,每年按照现金红利储存生息利率(见8 名词释义)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采取现金领取的方式随时申请领取留存在我们公司的现金红利。如果本主险合同解除或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不派发当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现金红利。在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若有留存在我们公司的现金红利,将一并给付。保险期间 1.4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我们不保什么,这部分讲的是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除外责任 2.1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在本主险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如果本主险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时,我们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现金价值,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如实告知与保险合同的解除,2.2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本主险合同。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退还已缴保险费。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会无息退还已缴保险费。其他免责条款 2.3 除第 2.1 条“除外责任”部分外,本主险合同中还有一些我们不承担或部分承担保险责任的内容,详见背景突出显示部分。

如何缴纳保险费,这部分讲的是您应当按时缴纳保险费。您缴纳保险费的义务,3.1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4 4 如何领取保险金,这部分讲的是受益人如何领取保险金。受益人4.1,本主险合同所指的受益人包含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和满期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主险合同的满期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出具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①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②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③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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