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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险如意优加馨享版背景计划亮点形态案例行辅助力33页.pptx

  • 更新时间:2019-03-04
  • 资料大小:8.89M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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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诊断因意外事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首次发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附表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且确诊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诊断因意外事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首次发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附表一约定的任意一种轻症疾病,且确诊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经诊断因意外事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首次发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附表三所约定的一项或多项特定少儿重大疾病,且确诊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本公司还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特定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特定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本项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特定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豁免保险费,若被保险人经诊断因意外事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首次发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附表一约定的任意一种轻症疾病,且确诊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自被保险人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附表一约定的轻症疾病之日起,本公司免予收取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险费,本项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待期内:因意外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无息退还所交保费,本合同终止。因意外事故或等待期外因意外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给付如意隽康主附险累计所交保费,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给付基本保额,《民生如意隽康终身寿险》和《民生附加如意隽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特别关爱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罹患原发于子宫颈的恶性肿瘤,并且被保险人于确诊前已完成HPV疫苗接种,除给付“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外,本公司还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特别关爱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特别关爱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重要说明:本计划演示资料为理解条款所用,仅供客户参考,各项保险利益以条款内容为准。上表中现金价值为保单年度末数据。以上利益演示中“现金价值”为《民生如意隽康终身寿险》及《民生附加如意隽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现金价值之和。本计划书所列保险利益、数值等,均以演示资料中设定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周岁年龄计算所得,如设定的年龄与实际年龄不同,对应的保险利益和数据等将会有所不同。以上利益演示中所有数值均为实际按四舍五入取整所得,与实际数值可能会略有差异。投保人自签收本合同次日起,有十五天的犹豫期,此期间内提出解除本合同,将在扣除十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所交的全部保险费,在保单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本计划书中《民生附加女性特定疾病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每五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以上利益演示为该产品自动续保至被保险人最高可续保年龄或主险终止年龄的演示。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三次为限,且两次确诊符合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日期间隔不小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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