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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创未来丰盈终身寿险C款分红型产品条款费率.rar

  • 更新时间: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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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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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保单红利 1.3(1)现金红利: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将享有现金分红。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现金红利分配方案。本主险合同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如果有现金红利分配,我们将于本主险合同的 保单周年日(见 8 名词释义)派发给您,并会每年向您寄送一份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您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领取:① 储存生息:红利留存在我们公司,每年按照 现金红利储存生息利率(见 8名词释义)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② 抵缴保险费:红利留存在我们公司,用于抵缴保险费,如果有余额将按前述第①项约定进行储存生息。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的方式,我们将按储存生息方式处理。无论您是否选择上述领取方式,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均可采取现金领取的方式随时申请领取留存在我们公司的现金红利。如果本主险合同解除,或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将不派发当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现金红利。在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时、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时,若有留存在我们公司的现金红利,将一并给付。

特别红利: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且自本主险合同满 10 个保单年度后,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以较早达到者为准),您将享有特别红利,并以一次为限:①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除按第 1.2 条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外,另外向您给付特别红利;② 如果您申请解除本主险合同或减少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除按约定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外,另外向您给付特别红利。保险期间 1.4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我们不保什么,这部分讲的是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除外责任 2.1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在本主险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如果本主险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时,我们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现金价值,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本主险合同。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退还已缴保险费。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会无息退还所缴保险费。其他免责条款 2.3 除第 2.1 条“除外责任”部分外,本主险合同中还有一些我们不承担或部分承担保险责任的内容,详见背景突出显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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