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定向资产赠予,主要目的:作为婚前资产,防止混同。父母给成年子女的资产赠与,如何才可以避免离婚分割?在婚姻财产管理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资产的混同。在中国,子女结婚的时候,必然产生资产赠予,一套房几百几十万没了,购置家具、电器、首饰等等,这些赠与要不要刻上孩子的名字,恐怕是很多父母的心病。以买房为例。最好的做法是,在孩子婚前,全款买套房子写到自己孩子名下,这当然没有问题,然而现实中,很多父母无法一次性全款给孩子买套房,那么该如何操作?
首先,在婚前(领证前),父母清晰的为孩子支付首付的款项,同时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孩子买一张年金保单,用年金的款项来支付剩余的房贷。第一,首付由父母出资,清晰明了;第二,房贷由父母作为投保人的年金支付,仍作为子女的专属资产;第三,房贷还完之后,年金继续用于改善子女的生活,作为爱的延续。整个操作买房款项的轨迹很清晰,既完成了父母为孩子购买婚房的心愿,又达成了让婚房成为孩子专属资产的愿望。这种操作,大家会发现,客户就不再纠结于年金保单的收益,而且保单可以做的很大。
一定程度债务规避,相对而言,和现金、房产等资产相比,保单是相对隐蔽的资产,在中国,保单没有全部联网,所以具有一定债务规避能力,所以现在年金保单经常容易出现大单。保单的现金价值归投保人所有,包括我们所说的贷款能力也是投保人的权益。所以谁作为投保人能实现避债的功能是有讲究的,如果这个人最容易被追债,就一定不要当投保人,可以换成其他人来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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