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支公司:
绩优是团队的中流砥柱,是铸就团队文化的灵魂所在,缔造绩优文化是我们超越巅峰必备之利器。持续绩优更是团队稳定的保费产出者,同时铸造了一大批绩优明星,成为团队的楷模和榜样。为进一步树立团队典范,拔高绩优产能,激励团队士气,培育绩优团队,报经分公司总经理室批准,特制定**分公司 2016 年明星会员补充政策,具体如下:
一、政策主题:
梦想 坚持 荣耀
二、政策口号:
明星会员 月月万元
会员津贴 荣耀中原
三、政策时间:
2016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四、政策对象:
个人业务系列全体在职营销员
五、入围资格:
自然季度内每月 FYC≥ 3000元
六、 入围奖励:
达成入围资格且在每个自然季度结束时根据持续绩优
月份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持续绩优月份 | 津贴(元) |
3-6个月 | 400 |
7-11个月 | 600 |
注:
1、 每个自然季度发放一次津贴;
2、 每月 2000 元≤ FYC< 3000 元只计算持续月份,不发放津贴;
3、 持续绩优 12(含)个月以上的对接总公司 2016 年明星俱乐部会员评选办法。
七、相关说明:
1、以上 FYC 按系统直接产生的结果核算,对应的保单是指评选期间预收且承保,并于次月 5 日前客户签收,次月14 日前回执录机且在犹豫期内未退保的有效保单;
2、严格遵守《个人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及**分公司自律公约的规定,发现代签名、误导客户、不实告知、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取消津贴发放资格;
3、做好客户服务,个人每月保单继续率不低于 75%,否则取消其津贴发放资格;
4、入围会员无重大特殊原因 , 必须参加分公司组织举办的相关绩优培训和活动,仅限本人参加,不得替代,分公司将核实参训人员身份信息,无故不参加培训和活动的会员,分公司将视其主动放弃会员所有奖励;
5、分公司组织活动期间,如入围营销员已解约或转入公司其他业务渠道,则不能参加会员活动,且不再享受会员津贴奖励;
6、本政策解释权归分公司营销业务部。
特此通知
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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