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来开修改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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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五部法律中的有关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或者价格管理的规定作出修改。
从公布施行的13个条款看,此次保险法修正案重点主要集中在取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从业人员的资格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上。以后就不存在资格证书的问题,营销人员的录用和管理完全由保险公司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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