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早会经营 > 资产保全

保险理赔金作为遗产如何分配9页.ppt

  • 更新时间:2014-12-20
  • 资料大小:1.10M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保险理赔金作为遗产 如何分配
张先生于2009年8月10日向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额10万元,保单身故受益人指定为其儿子张小。2011年8月5日,被保险人张先生突发胸痛,20分钟后送到广州市某医院就诊,1小时后院方宣告抢救无效死亡。该院急诊科出具了诊断证明书,诊断为“1、心源性猝死,2、急性心肌梗塞”,同时该院医务科开具了居民医学死亡证明,死亡原因为“猝死”。
  张先生现有家庭成员包括:母亲吴氏,妻子张太,儿子张小、女儿张花,哥哥张大,妹妹张五。在张先生身故10日后,其母亲吴氏也身故。2012年5月,张先生妻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案情
  本案如有理赔给付保险金,保险金应如何给付分配? 
问题
  本案张先生身患重大疾病于2011年8月5日身故,在其患疾符合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的前提下,张先生本应在确诊患重大疾病之日起生存期间由其本人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但张先生死亡后其妻子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且本案保单约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仅为退还保险费,其妻子虽然在张先生死亡后申请理赔,但其目的显然还是要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即保险金额10万元。由于保单仅指定了身故受益人为儿子张小,则可以认为张先生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没有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无法确定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现重大疾病理赔金性质上便成了被保险人张先生的遗产,这笔遗产不能由保单身故受益人领取,只能由张先生的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继承。 
理赔分析
     首先,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母亲吴氏、妻子张太、儿子张小、女儿张花。同时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母亲吴氏、妻子张太、儿子张小、女儿张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分别继承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额的1/4. 
理赔分析
       其次,在张先生身故10日后,其母亲吴氏也身故。母亲吴氏继承了被保险人张先生的1/4保额后身故,这笔金额又成为了母亲吴氏的遗产。同样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及第十三条规定,吴氏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保险人张先生、张大和张五,被保险人张先生、张大和张五各继承母亲吴氏遗产的1/3,即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额的1/12.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保险理赔金作为遗产如何分配9页.ppt"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