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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公司合作商户日常管理办法8页.ppt

  • 更新时间:2014-10-25
  • 资料大小:1.05M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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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支公司“合作商户” 日常管理办法
为规范“合作商户”的日常管理,明确权责,提升绩效,特下发“合作商户”管理办法(2014版),本管理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一)准入条件:
1. 拥有工商营业执照,有合法固定商铺的商户业主。
2. 从事目前所在的行业一年(含)以上。
3. 年龄25-45周岁之间,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 参加公司组织的合作加盟资格授权培训,并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5.注册代码时标注为“合作商户”的代理人员。 
6. 现有营销团队营销员(收展员)不得转换为“合作商户”;“合作商户”可申请转换为营销团队专职营销员(收展员)。二次上岗人员不得申请为“合作商户”。
(二)工作职责:
1. 宣导**企业文化及特色产品。
2. 在规定范围内代理销售公司的各项产品。
3. 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及活动。
4. 服从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委托报酬和考核:
1. “合作商户”的委托报酬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和《区域收展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执行,依照各项产品的佣金标准计提FYC,相关津贴和其实际参会情况挂钩。
2.“合作商户”的考核按照“基本法”执行,签约时定义为业务员(准收展员)职级。
3.“合作商户”只能在业务系列发展,若其有组建团队的需求,必须转为专职营销员(收展员),正常参加公司的早会运作,履行主管职责,享受主管管理利益。
(四)福利保障:
1.授予“特约合作商户”加盟授权展牌,合作期间仍可从事本人现有工作,但在从事保险工作期间应遵守监管机构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在公司规定范围内使用公司提供的各项宣传工具,不得私自印制任何宣传资料,不得私自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2.享受合作商户特定奖励,经公司同意,可参加公司指定的业务推动活动。
3. 享受《**销售精英养老年金保险》和《**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4. 为帮助合作商户提升服务技能和客户经营水平,必须参与公司为其举办的每周一次的培训或会议,参与公司搭建的客户交流平台,具体要求如下:商户每周分别参加一次公司和职场组织的培训,不迟到、不缺勤,迟到降低代理手续费20元/次,未参会降低代理手续费50元/次,每月如达2次以上未参会,取消当月所有奖励。
5. 符合一周五次早会参会条件的商户,可转为专职营销员(收展员),享受与专职营销团队同等的激励政策。其中收展系列的“合作商户”不享受孤单资源分配,若该“合作商户”达到“基本法”每周参会要求,可申请转为专职收展员并享受孤单资源。
6.其日常管理和辅导基于职场和推荐人来育成,采取每周定期培训、参加平台会议、参加职场会议、“现场辅导+线上联络”的形式进行培训管理; “合作商户”的推荐人及上级主管日常可采用陪访、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追踪辅导,掌控其活动量并帮助提升业务技能,解决专业销售问题。
7、职场每周商户培训行事历月初上报人力岗存档,每次活动职场纸质版资料存档,每月一次PPT汇总当月商户培训实录(含每次签到表汇总情况、活动照片、商户近况等)。
(五)商户授权资格:
1、商户在注册上岗后达成转正条件或达成主险举绩且新增一人条件后,公司授予**“特约合作商户”加盟授权展牌,7月8月上岗的商户考核期至9月底,9月上岗的商户考核期至10月底;
2、针对前期已授牌商户,在9月底之前达成上述条件的,该商户享有“特约合作商户”加盟资格,至9月底如未达成,取消该商户加盟资格,并收回“特约合作商户”加盟授权展牌。
备注:
1、转正条件:FYC1500元且卡折1100元
2、主险举绩:主险期交1001元(含)以上
3、新增一人:通过代理人资格考试且注册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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