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公司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司参会管理制度,本着“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和双方自愿的原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现对兼职人员参会作以下规定:
1、兼职营销员不享受全勤奖政策;每月在享受公司营销业务方案时,在达成公司营销业务方案标准保费的基础上,增加标准保费1000元。标保≥10000元者除外;
2、兼职营销员每周六必须参加早会,每月参会不低于四天,未达到参会要求,每未参会一次乐捐20元;
3、兼职人员每月业务考核标准:FYP≥3000元,未达到业务考核标准,每自然月乐捐50元。
4、兼职人员依照基本法严格执行各项考核管理制度;
5、签订该协议人员不享受3天事假且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奖励;
6、本协议解释权归XX中心支公司营销培训部;
申请人: 主管签字:
部经理签字: 区经理签字:
中支意见: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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