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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瑞鑫年级及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22版产品介绍13页.pptx

  • 更新时间: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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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瑞鑫年金保险( 2022 版)和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22 版)产品介绍产品设计形态及保险责任产品业务规则产品免责条款产品设计形态国寿瑞鑫年金保( 2022 版)险种类别年金保险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投保年龄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交费方式一次性交付、 10 年交、 20 年交保险责任一、年金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 给付年金。

二、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0% 给付满期保险金。 三、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国寿瑞鑫年金保险( 2022 版)利益条款》、《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22 版)利益条款》约定为准,具体视产品条款实际情况。

国寿瑞鑫年金保险( 2022 版)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一年金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 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6% 给付年金。二、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 金额的 300% 给付满期保险金。三、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与附加合同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国寿瑞鑫年金保险( 2022 版)利益条款》、款实际情况。项,并以一次为限。产品设计形态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22 版)险种类别健康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投保年龄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交费方式一次性交付、10 年交、20 年交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国寿瑞鑫年金保险( 2022 版)利益条款》、《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22 版)利益条款》约定为准,具体视产品条款实际情况。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22 版)

保险责任一、重大疾病保险金在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 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生并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

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重大疾病 确诊当时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本附加合同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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