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人寿传家保(庆典版)销售逻辑,1、计划概述,财信人寿传家保(庆典版)保险产品计划是一款致力于满足中高端客户健康财富管理的家庭资产配置方案,具有“增、大、稳、升”四“定”特色,以稳定的增长抵御不确定的市场变化,科学安排家庭资产配置,实现身价、财富、健康的多重守护。财信人寿传家保(庆典版)保险产品计划,注:本保险产品计划由《财信人寿传家保(庆典版)增额终身寿险》《财信人寿附加爱医保百万医疗保险》《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小额医疗保险》三款保险产品组成。2、计划要素3、传家保(庆典版)产品形态,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多久,怎么交,趸交≥5万元,3年交≥ 1.5万5年交≥ 1万元,10年交或20年交≥ 5000元谁能保,趸、3、5年:30天—75岁10年交:30天—70岁20年交:30天—65岁,保多少,0岁男,10年交,年交10万,基本保额81万,其他权益,保单贷款灵活减保,实现提取,终身保障,新老传家保对比,庆典版优势1:投保年龄最高延至75岁4、传家保(庆典版)责任介绍,基本保险金额和有效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和有效保险金额:本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如下方式计算:第n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3.5%)^(n-1),其中n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所处的保单年度数。
等待期,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为等待期。保险责任,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现金价值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两者的较大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含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a、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现金价值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对应的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比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b、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后(含当日)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对应的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比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8-40周岁为160%;41-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保险责任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客运航班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导致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不高于80周岁(含80周岁)的,我们除按上述约定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额外按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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