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百年人寿

百年臻选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条款.docx

  • 更新时间:2020-01-15
  • 资料大小:225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等待期,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合同生效后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1)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者全残[ 全残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多项者:(1)双目永久完全①失明②的;(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③;(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④;(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情形⑤。

注:①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180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②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③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④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⑤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均需他人帮助。];(2)等待期内被保险人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轻症疾病;(3)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轻症疾病。因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至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保单周年日指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为保单周年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以前身故或者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2倍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且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当日)身故或者全残,我们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一般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本合同时,由我们向您退还的那部分金额。];(2)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 基本保额为本合同保险费的计算基础,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 认可的医院指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24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100种),我们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现金价值降低为零,本项保险责任效力终止。(1)被保险人确诊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2)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约定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效力均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您可选择本合同第8.2.1至8.2.25项重大疾病中的五种作为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在保单上载明),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额外向受益人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现金价值降低为零,本项保险责任效力终止。(1)被保险人确诊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2)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该重大疾病确诊起365日后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的50%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该重大疾病确诊日起365日内(含)身故,我们将不承担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50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的20%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本合同的基本保额不变,本合同继续有效。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轻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中多项责任的给付条件,我们仅按照“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进行给付。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百年臻选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条款.docx"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