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一般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见8.5]诊断并接受治疗的,我们将按以下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一)住院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见8.6]治疗的,我们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见8.7]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开始住院治疗,到本合同期满日时仍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且未续保的,我们将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本合同期满日后180天。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在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见8.8]治疗的:1.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见8.9]、放射疗法[见8.10]、肿瘤免疫疗法[见8.11]、肿瘤内分泌疗法[见8.12]、肿瘤靶向疗法[见8.13];2.门诊肾透析;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我们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上述合理且必要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我们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四)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对于住院前(含住院当日)7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日(含)内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急诊费用(但不包括上述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与门诊手术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五)我们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一般医疗保险金之和以本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见8.14]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见8.15][见8.16],并经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治疗的,我们首先按照一般医疗保险金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后,我们将按以下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一)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并经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开始住院治疗,到本合同期满日时仍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且未续保的,我们将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本合同期满日后180天。(二)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并经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在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1.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2.门诊肾透析;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我们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上述合理且必要的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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