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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概述理赔基本原则33页.ppt

  • 更新时间: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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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又称“可保利益”或“可保权益”原则。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所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保险法》第12条也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最大诚信原则就是诚实、守信,诚信是保险的生命线。

被他杀算不算意外?首先要排除两种情况:1、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人;2、被保人挑衅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打斗,造成的被杀害。这两种情况基本被国内的意外险归入了免责条款之列。这两种情况排除之后,我们再来看“被他杀”可否满足“非疾病”,“非本意”,“突发的”,“外来的”这四个条件,完全满足,所以“被他杀”在保险中属于意外。

对于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毫无疑问的属于意外;但是对于个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则不能归为意外。因为如果你吃的是常规的食物很有可能是你体质问题导致的,比如各种过敏或其他的,属于病理性范畴;如果你吃的是坏的变质的或较危险的食物,如发芽的土豆或没处理干净的河豚,那么就不能满足“非本意”这个条件,这种结果属于完全可预见的,和酒驾这种情况类似,所以对于个体性“食物中毒”,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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