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合同生效30天后因疾病住院(2级或者2级以上医院)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比例及免赔额进行理赔,理赔额度以保额为限,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后仍在住院治疗,我们继续承担保险责任至保险期满后30天,1、主险年交保费必须大于等于2千元时才能附加本险种,且本附加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与主险年交保费满足下列关系的要求。
同一被保险人投保普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如:00120600信泰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型)、00122500信泰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型)、00120700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00122000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只能择一产品投保,且同一险种不能重复投保。
计算公式=对应保险金额费率*免赔额的比例因子*赔付比例,例1:被保险人35周岁,购买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保额5000元,当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100%,费率可以直接按表查询(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100%的比例因子均为100%),保费 =(115*3+58*2)*100% *100% =461,信泰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特殊投保规则宣导,险种基本规则,险种名称:信泰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代码:00125500,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交费年期:一次交清、3年、5年、10年、15年和20年,保险期间:15年、20年、30年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0、60、70、80、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