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另有约定外,自您书面签收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为犹豫期。保险监督管理 部门对犹豫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犹豫期内,请您认真审阅本合同, 您可以在此期间申请解除本合同。
申请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 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将在扣除工 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但我们对本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保险责任。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