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存金:55周岁前:从第3年起-55周岁,按保额的10%/2年给付一次,55-88周岁,按保额的10%/年给付一次;55-64周岁(含):生效日-88周岁,按保额的10%/年给付一次;2.祝寿金:未满50周岁:55、66、77周岁时,按保额的55%、66%、77%给付;已满50周岁(含)至59周岁(含):66、77周岁时,按保额的66%、77%给付祝寿金;已满60周岁(含)至64周岁(含):77周岁时,按保额的77%给付祝寿金;3.满期金:按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金;4.身故金: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按MAX(已交保费的105%/现金价值)给付;5.意外身故:18周岁后遭遇意外事故,180天内死亡,给付身故金+2倍基本保额;6.水陆意外:18周岁后乘坐水陆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事故,180天内死亡,给付身故金+4倍基本保额;7.航空意外:18周岁后乘飞机遭遇意外事故,180天内死亡,给付身故金+6倍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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