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职场管理,制止各种违纪现象发生,给伙伴们提供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经主管会研究及伙伴们认可情况下,在本职场实行“乐捐制度”
一. 违纪项目及乐捐金额
违纪项目 | 乐捐金额(元) |
迟到 | 2元 |
早退 | 2元 |
病假 | 5元(有住院病历或有医嘱证明的免扣) |
事假 | 5元 |
旷工 | 10元 |
手机响 | 2元/次 |
接听手机 | 2元/次 |
二. 违纪人员在自知或被告知违纪后,应主动前往“乐捐箱”处乐捐,并在乐捐记录本上作记录。
三. 负责纪律的工作人员应督促违纪人员主动乐捐,并负责管理“乐捐箱”和“乐捐记录本”,每天将乐捐箱的钱款清点后交负责经费管理人员保管。
四. 如违纪人员不能主动“乐捐”,由负责纪律人员将违纪情况一式两份记录下来,一份张贴“公告栏”上,一份存档,在月末根据这份存档上报公司在佣金中扣除。于次月初乐捐则八折计算。
五. 违纪人员的“乐捐”钱款全部作为职场经营费用,返还职场,每月张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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