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投保提示以及与本合同有关 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或电子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释义 1)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0 周岁 (指出生满 30 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 60 周岁。 第三条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您向我们提出投保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自本合同成立且我们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的生效时间以保险单载 明的日期为准,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见释义 2)、保险单年度(见释义 3)、保险单月份、保险费到期日(见 释义 4)和保险单满期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为基础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计算。 第五条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与支付方式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如果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在支付首期保险费以后,您应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向我 们支付续期保险费。 第六条 基本保险金额 一、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的合同基本 保险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
若您拟变更本合同的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您可以向我们提出 申请,经我们同意后,本合同的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以变更后的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二、 年度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类型分为“平准型”和“递增型”两种类型,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 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养老年金领取类型一经约定,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1.平准型 本合同各保险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等于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递增型 本合同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前各保险单年度(含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所对应的保险单年度)的 年度基本保险金额等于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从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后的第二个保险单年度起,各保 险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险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1+6%)。 4 若本合同的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年度基本保险金额以变更后的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重新计算。 第七条 养老年金领取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与领取起始年龄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分为月领和年领两种。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含当日)起不得变更。 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分为:60 周岁、65 周岁和 70 周岁三种,您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 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
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一经约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第二次及 以后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为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之后,保险单生效日在每月或每年(按养老年金领取 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当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第八条 保险合同的中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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